新中国成立之初,年过半百的李立三同志,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工会建设。他把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作为全国总工会的中心工作来抓。他号召工人阶级以国家主人翁的最高觉悟,发扬英勇斗争的革命精神,负起建设新国家、新社会的艰巨责任。他深入基层,总结和宣传鞍山钢铁厂等大型厂矿企业工人发展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工作法,树立推广毛泽东号机车组、郝建秀、王崇伦、马恒昌小组等一批生产先进典型,用以教育和动员全国工人阶级开展轰轰烈烈的爱国主义劳动竞赛,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新生的人民政权的巩固,有力支援了抗美援朝战争。1950年初,他全力支持中国搬运工会和中国煤矿工会的建议,由政务院发布了在搬运行业和煤炭行业中废除封建把头制度的决定。这个法令是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一项重大的民主改革。随后在纺织、建筑行业也废除了封建把头制度。与此同时,他积极推动和组织领导工会的立法工作。1950年6月,毛泽东主席签署并公布了由李立三同志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工人阶级及其组织在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的地位、作用和组织原则,成为新中国工会建设的基本法典。李立三同志还亲手创办了全国总工会干部学校、中国工人阶级的第一份全国性大报全国总工会机关报《工人日报》和工人出版社。为新中国工会事业的建立和发展,他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
1951年12月后李立三同志离开全国总工会,至1954年9月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专门负责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的工作。作为新中国首任劳动部部长,他从实际出发,注重探索,为建立适应当时经济制度的劳动工资管理体制和社会保险体制做了大量工作,为开创新中国劳动保障事业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在李立三同志主持下,为妥善处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有关部门制定了《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和《关于处理失业工人的办法》。为了正确处理劳资关系,他及时组织起草和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规性文件,如《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暂行办法》、《劳动争议解决程序暂行规定》等,成为各级人民政府、工会组织处理劳资关系问题的重要依据。他具体组织实施了新中国第一次工资制度改革,提出工资改革应遵循合理调整、职工拥护、兼顾国家财政经济能力的原则。这些原则的正确性,在后来的实施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证明。他还主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个条例涵盖养老、工伤、疾病、死亡、生育待遇等内容,它的制定和贯彻实施,为新中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1958年,在中共中央工业工作部副部长任内,李立三同志将黑龙江工业企业实行的干部参加生产、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和领导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的管理工业经验,及时报告给党中央。之后,又根据党中央指示,写成《人民日报》社论发表,在全国加以推广,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立三同志在数十年革命生涯中,对党对人民无比忠诚,把党的事业看得高于一切,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和职位高低,既敢于坚持真理,又勇于修正错误特别是自己所犯的错误,襟怀坦白,顾全大局,无私无畏,表现出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崇高风范。
毋庸讳言,在党的历史上,李立三同志曾经是被冠名为“立三路线”的“左”倾错误的始作俑者。但回顾历史同样应该看到,当这次“左”倾错误在实践中给党和革命事业造成严重危害时,李立三同志又是勇于作自我批评,承认错误,并且完全服从党中央为纠正错误而采取的措施的。此后,他还多次检查,注意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1946年从苏联回国不久,他在延安向党中央汇报工作时,就主动请求到中央党校向干部和学员作报告,对过去“立三路线”的错误作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他再次深刻检讨自己历史上的错误。新中国成立后,他仍屡次表示,要在有生之年加倍工作,将功补过。在党的八大上,他又进行了更为彻底的检讨。革命者难免犯错误,难能可贵的是犯错误之后能够正确对待,勇于自我批评和认真改正错误。在这方面,李立三同志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正是在对历史上自己所犯错误的深刻反省中,李立三同志的思想得到极大的提高升华。所以,当“文化大革命”爆发,面对林彪、江青等人的诬陷迫害时,李立三同志始终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尊重历史,不向任何压力屈服。由于受到残酷的打击迫害,1967年6月他带着种种莫须有的罪名含冤去世。
作为心底无私的革命者,李立三同志生前曾经表示过这样的愿望:在自己身后“‘盖棺论定’的时候,能够博得党的一句好评:‘李立三虽然犯过严重错误,还算是一个能够真正改正错误的忠实的党员。’”“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拨乱反正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恢复,党为李立三同志平反昭雪,对他一生进行了公正的评价。1980年3月20 日,在北京中山公园举行的李立三同志追悼会上,王震同志代表党中央致悼词,推翻了林彪、江青等人强加给李立三同志的一切诬陷不实之词,高度评价了李立三同志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作出的贡献。王震同志强调指出:李立三同志“在1930年犯过立三路线的错误,但不久就认识改正了自己的错误”。“几十年来,李立三同志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李立三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贡献了自己的毕生精力。”
这是中国共产党对自己忠诚儿子的正式结论。李立三同志九泉之下可以安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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