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志敏唯一的遗物——一条毛毯”一说,传得神乎其神,一直以自相矛盾的编造在圆这个故事,最近由潮新闻客服端发表的《半条毛毯,四代传承!方志敏唯一遗物背后的家国故事》一文,将故事编造得达到了圆满动人的顶峰。故事毕竟是故事,编者可以编造,可以艺术加工,但不能作为历史来以讹传讹。
我是母亲缪敏的这条军毯(并不是毛毯)给予的见证者,也是当事人之一,看了这些不实的报道,不说出真相如鲠在喉,我设想过说出真话的种种后果,也顾不了这许多了,我本对事不对人,实事求是的态度,向有关研究党史的部门及研究方志敏的专家们提供我亲身经历的过程及有关证据供调查参考。

在我丈夫方兰生前,即2016年6月10日,他曾就毛毯问题便写过《方志敏烈士“唯一的遗物”一条毛毯说质疑》的文章,向有关部门反映,原文如下:
方志敏烈士“唯一的遗物”一条毛毯说质疑
方志敏四子 方 兰
最近中央电视台及许多家媒体报道了我姐姐方梅向记者展示的一件衣服,说是母亲给她的一条毛毯,当时不知道是父亲的遗物,故将它裁剪做成了一件衣服,后来知道这是方志敏的“唯一遗物”,才表示一定要好好保存。
我认为这个说法是没有依据并经不起推敲的,而且有损母亲的形象。现将我知道的情况作一些说明,供大家参考:
当年母亲确有一条已破旧的军毯,她将它剪成了两段,分别给了我和方梅,因为这是一般旧物品,且已破旧,我的不久后已经丢弃;她的那一段让儿媳做了一件孙子穿的小大衣,(当时方梅的孙子大约三四岁,现在已经34岁)。若干年后,不知何故又向其子索要多年前的旧物。据我所知,因年代已久,这件小大衣也早已丢弃。现在她向记者展示的这件衣服不知从何而来?
对此,我特陈述以下看法,与有关同志共同探讨,并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方志敏牺牲时,母亲缪敏只有26岁,后来她一直坚守和继承丈夫的革命遗志,搜集和回忆自己的革命伴侣的点点滴滴,并写下了《方志敏战斗的一生》、《方志敏回忆录》及有关方志敏的故事等多部著作,怎么可能会把自己生死相依几度梦回的丈夫留下的“唯一遗物”忘却,从未在任何文字中提及?或者放在自己身边几十年却浑然不知。这实在是有损母亲的良好形象,她老人家若地下有知又怎能瞑目?!
母亲生前经常会赠送一些书籍给我们,而且都会在书的扉页上题字(我也有原件保存),勉励我们好好学习父亲的革命精神,继承父亲的革命遗志。如果留给我们的是意义重大的实物,她一定会仔细交代其意义,绝不会办这种糊涂事。就说她搞创作所得的稿费,也分别捐献给方志敏的家乡和她自己的家乡搞水利建设及建乡村小学。如果有方志敏的遗物,她早就会将其捐献给纪念馆,绝不会交到子女手中,因为这绝不是母亲一贯的处事风格。
方梅声称自费搜集方志敏的资料几十年了,并出版了不少著作,可谓硕果累累。以前许多媒体也曾多次对她进行采访、报道,但是从不见她提过方志敏“唯一遗物”的踪影,众多亲友和赣东北革命史研究者的著述文章也从未有反映此物的记载,为什么近年来才在她手上奇迹般地频频出现了这方志敏的“唯一遗物”。
我们想知道,方梅又是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才知道了这条毛毯是方志敏的“唯一遗物”?母亲逝世已将近40年了,此事她若不向人们讲清楚,岂不让人云里雾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认为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不能人云亦云,应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精神弄清楚。值此纪念红军长征80周年之际,建议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以正视听。现在还有当事人,要了解清楚并不难,否则继续以讹传讹,既达不到纪念颂扬父亲的好效果,尤其是此事的处理有损母亲缪敏的形象,我相信方志敏与缪敏的其他各位子孙后代也是不能容忍的。
2016年6月10日于南昌



(缪敏在赠送给儿子方兰书籍上的留言或题词)
在这篇文章的基础上,我作一些补充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据。我们一家在与母亲缪敏共同居住数年的日子里,耳闻目睹她对父亲绝对忠贞不渝,毕生继承父亲的遗志,对他们共同战斗和生活的点滴怀念记忆犹深,记载一丝不苟,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代。比如:她送给方兰一只旧皮箱,交代说,“你不要嫌弃这箱子破旧,这可是我在延安使用直到现在,跟随了我二十多年”。方兰又使用并保存了六十多年,虽然已破旧不堪,我们也几经搬家,方兰都没舍得扔掉。直到2018年,就在方兰逝世前的几个月,将这件经历了百年的珍贵遗物,捐赠给了上饶市方志敏纪念馆,有捐赠证。又比如:母亲健在时经常会送一些书籍和学习材料给我们,她都会在书籍上题字,哪怕是一本小册子或杂志,她都不会遗漏题字,至今我们都保存着这些珍贵的遗墨。平时她也经常会给我们一些日用品,如床单、枕套、衣物等,没有交代特殊意义的,用完就没有保留了。


(缪敏将自己与家中长辈的合影照片赠给儿子方兰,并在背面留言)
这样一位对丈夫生死相依、忠贞不渝的妻子,对子女谆谆教诲,以身作则,严格又疼爱有加的母亲,怎么可能就偏偏忽略了一件最最珍贵的且日日相伴盖在身上的“唯一遗物”没有任何交代和记载?再看看第一次展示的“遗物”,明明就是一件大人的衣服,根本就不是如当时的报道所说是“做成了小孩的衣服”。后来展示的又变成了一件没有衣袖的坎肩。说辞和实物都矛盾百出。当年母亲给予的旧军毯是草绿色。
最近我出版了一本书,中编为“剑胆琴心两依依——方志敏之妻缪敏怀念文萃”,搜集了缪敏大量的怀念丈夫方志敏的文章及书籍,包括尚未发表的5篇,她甚至不惜重复记载自己的怀念纪实,却没有一篇记载这篇所谓的刻骨铭心的遗物。在延安就与母亲在一起的大哥方英、二哥方明也从未提及邵式平送回毛毯和有此毛毯的存在。
书的下编为“铁肩扛大义,热血写青史——方志敏战友回忆文集”,其中有邵式平的回忆文章,也没有这篇“遗物”的踪迹。为什么当事人就会偏偏集体遗忘一件如此刻骨铭心的事件?不让人匪夷所思吗?

(晚年缪敏)
缪敏于1977年7月9日上午突发心梗抢救无效而猝死,当年只有68岁,平时身体一直很好,自己的事情都是自己动手,在院子里还开辟了一大片菜地,当日清晨还在自己的菜园浇水施肥,9点左右接待来客时,在谈话中突发心梗,救护车到未能抢救过来,当时没有一个家人在家,我在图书馆上班离家里最近,是邻居来图书馆叫我,我是第一个到家的,便立即报告了母亲的所在单位卫生厅,随后一一到叔叔方志纯及方英、方明、方梅家里报丧,根本就不存在母亲病重卧床一说,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因此,自然就不存在“1977年,病重的缪敏将女儿方梅叫到床前,颤巍巍地把身上盖着的半条毛毯交给她,叮嘱道:“这毛毯是你父亲留给我的唯一家产,现在我交给你了,你要好好地把它传承下去。”这一说了。
母亲缪敏逝世后,由组织出面清理遗物,并按遗产继承的规定作了分配,分配清单中并没有毛毯的存在。
现在传说的毛毯,连赝品都够不上,因为根本就没有真品,哪来的仿制品?其实就是一件假冒伪劣品。用这种假冒品一部分放在纪念馆展示,一部分入殓方志敏衣冠冢,未免太不严肃,有欺骗大众之嫌。我强烈建议调查清楚,以正视听,不要继续以讹传讹。
注:我存有的证据仅提供给组织调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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