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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兴国县土地法》对反“围剿”战争的贡献及启示(组图)
作者:兴国县红土地文化研究会 陈留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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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4: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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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井冈山根据地最后失守,而中央苏区接连取得4次反“围剿”斗争的伟大胜利?为什么兴国成为著名将军县,走出了56个共和国开国将军,而革命第一根据地井冈山1955年授衔的共和国开国将军只有一个。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与《井冈山土地法》与《兴国县土地法》密切相关。

    大家都知道中国的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之80以上,农民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土地是农民的根本,也关乎革命的根基。1936年,毛泽东在会见美国作家斯诺时指出:“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了中国;谁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

    毛泽东首先深入探索了农民的土地问题。1928年12月,主持制定了第一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1929年4月,毛泽东在兴国主持第二个土地法—兴国土地法。

    每部法律都需经过实践的检验,都有个完善的过程。《井冈山土地法》以立法的形式首次肯定了广大农民以革命手段获得土地的权利。但是它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权所有”“一切土地,经苏维埃政府没收并分配后,禁止买卖。”这些地规定并不适合中国农村的实际。没收一切土地,实际上包括没收中农的土地,侵犯了中农利益,不利于团结中农,影响了土地革命的进程。毛泽东回顾自己探索和学习战争的过程,就提到这个问题:“我在井冈山搞得那个土地法很蹩脚,不是一个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

    《井冈山土地法》的缺陷在《兴国县土地法》中得到了改正。它明确指出了打击的对象是地主阶级,使基本群众认识到革命代表了自己的利益,也争取了中间阶级,使他们对革命树立坚定的信念,有利于团结中间力量,集中打击地主阶级。

    《兴国县土地法》对《井冈山土地法》既继承,又根据当时具体环境的变化进行了一些改进,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对中国革命产生了深远影响。一部《兴国县土地法》掀开了赣南、闽西土地革命风暴,为紧接着而来的反“围剿”战争胜利起到直接或简接的作用。

    一.为反“围剿”战争提供了物力保障

    1929年4月中旬,毛泽东在兴国亲自制订了《兴国县土地法》,同时指导成立了赣南第一个工农兵政权――兴国革命委员会,并制定了县革命委员会的政纲。为了推行《兴国县土地法》,毛泽东在潋江书院崇圣祠举办了为期七天的兴国县土地革命干部训练班。训练班结束之后,学员们就回到各地,发动和组织广大农民按《兴国县土地法》开展土地革命。红四军政治部把《兴国县土地法》油印成册,在赣南、闽西各地宣传。

    经过土地革命,铲除了封建势力,贫苦农民分得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他们竭尽全力,为发展和巩固和发展苏维埃政权而斗争。在中央苏区“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

    1930年10月7日,中共赣西南特委向中央的报告中指出:土地革命后,农民“不还租,不还债,不完粮,不纳捐税,工人增加了工资,农民分得了土地,好像解下了一种枷锁,个个都喜形于色”。整个中央苏区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当年兴国就有‘红色小都市’的称誉,闽西的长汀,有过“红色小上海”的雅称。

    中央苏区的经济发展为红军的反“围剿”斗争获得了强大的物力支持。1930年11月 17 日,省苏维埃政府主席曾山发出了《迅速集中经济,节约费用,应付阶级决战》的紧急通令,要求全省迅速筹集现金60万元,以支持红军反“围剿”作战的费用……各级党组织的苏维埃政府,除了节衣缩食,带头捐款外,还做了大量的宣传鼓动工作和组织工作。

    1932年7月至12月,兴国县多次组织慰劳队到前线慰劳红军,队员达1357人次,送去12000多双布草鞋、11000八担果品蔬菜,其他用品2081件。这对于物质匮乏的苏区来说无疑是一笔丰厚的慰劳品,由此可见苏区人民热烈拥军支前是何等的热忱。

    为缓解苏区财政困难,中央苏区先后发行了3次公债。1932年6月发行短期革命战争公债60万元;同年10月发行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120万元;1933年8月发行经济建设公债300 万元。赣南客家人克服自身困难,弃小家保大家,掀起了购买公债的热潮,每期都超额完成任务,3次共认购公债300万元以上。其中,兴国县第1期完成55600元,列江西全省之冠;第2期完成13万元;第3期分配42万元,又超额完成。

    “兵马未动,粮秣先行”。为了支援革命战争,中央苏区人民节衣缩食捐献大批军粮。苏区人民热烈响应号召积极为红军反围剿战争筹粮。如:赣西南东固地区还出现“扁担弯弯一行行,千军万马送军粮”的动人情景。在极短时间内,苏区人民为红军筹备了足足三个月的粮饷,第一次大大改变红军打仗从来没有“足够”粮饷的状况。

    1934年2月、3月间,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号召开展征收粮食突击运动,到3月10日止,全苏区共收到谷子198000担,现款648000元。1934年6月2日,正是青黄不接之时,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委员会又致信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要求紧急动员24万担粮食支援红军,分配给江西省125000担,粤赣省9000担,赣南动员区25800担。截至7月底,兴国超额完成任务1倍以上,瑞金、于都、会昌、赣县、杨殷等10多个县,都超额完成了任务,保证了红军的粮食供给。1934年6、7月间,中,苏区中央局先后两次动员借谷84万担,兴国就完成7万余担。足够中央红军带往长征路上2个月的干粮。兴国县获得中内人民委员会授予的红匾“布尔什维克的粮食动员。

    中央苏区人民竭尽全力支持红军,最主要是明白红军是为保卫苏维埃政权而战,也是为保卫贫苦农民分得的土地而战。

    二.为反“围剿”战争壮大了红军队伍。

    《兴国县土地法》充分调动了农民参加革命的积极性,由于《井冈山土地法》的局限性,造成了当地农民并没有弄清楚土地革命的对象和任务,从而影响了民众参与土地革命的热情。对中国这样的农业国,获得土地是贫苦农最强烈的渴望。《兴国县土地法》彻底解决土地所有权,农民得到了梦寐以求、赖以生存的土地。让每名分得土地的农民都深深地与革命成败以及红色政权绑定在一起,而这正是决定一场战争成败的核心。为了保卫来之不易的胜利果实,赣南、闽西千千万万农民潮水般地加入了红军队伍,舍生忘死跟着共产党战斗。

    当年赣南240万人口中,参军扩红的有33万余人,参加赤卫队、担架队、运输队等支前参战的有60万余人,在中央红军长征出发时的8万余人中,赣南籍红军多达5万余人,“凡是身体合格的,都争先恐后地报名参加红军”。

    在中央苏区短短的五年多时间里,兴国县上至四五十岁,下至十四五岁的少年,几乎都报名当红军,“家家有红军”成为每一个家庭的无上光荣。当时仅23万人口的兴国县,就有9.3万人参军参战,编人主力红军的就有5.5万人。几乎每2个人当中就有一个上过战场,每4个人当中就有一个人参加了红军。“夫送子,妻送郎,兄弟相争上战场”是当年兴国扩红运动最常见的情景,“一首山歌三个师”成为中央苏区传颂的佳话。兴国多次获得“猛烈扩大红军的模范”的光荣称号。

    三.为反“围剿”战争提供了支前参战力量

    兴国县土地法的实施,使农民感受到共产党是为他们谋利益,从而改善了军民关系,增强了团结。军民鱼水情深,团结一心,共同抗击国民党军队的“围剿”。

    为了及时有力支援红军打胜仗,中央苏区各地设立了严密的参战组织,“组织游击队、赤卫队,少先队站岗放哨,封锁消息,骚扰敌军,迫使侵犯根据地的敌军提心吊胆,日夜不安,陷于困境。” 中革军委总参谋部召开了地方部队和赤卫队、少先队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游击区以独立团、警卫营等地方部队为骨干,领导赤卫军、少先队,运用游击战术,积极执行扰敌、堵敌、截敌、袭敌、诱敌、毒敌、捉敌、侦敌、饿敌、盲敌等10项任务。”

    1930年10月,毛泽东在《兴国调查》中记述了“兴国各区乡普遍成立了赤卫队、少先队、独立团、特务营、工人纠察队、儿童团与红军预备队等参战武装组织,全县实现了农村事化的情况。仅永丰区就有20个赤卫大队,约2000余人,还有军和赤卫军人数相近的少年先锋队、童子团,每乡有一个连的工人纠察队,区有一个团的红军预备队及一个特务营。从7岁至45岁的男女群众均编入参战组织,平时在乡生产与训练,战时出发上前方,配合红军作战。1930年该区地方武装先后出发配合红军参加打浪川、打七坊、打赣州、打吉安等战役。”

    人民群众心向红军、支持红军,红军以逸待劳,消息灵便,对国民党军队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而侵入苏区的国民党军,在群众”坚壁清野”政策的围困下,日食不饱,夜宿不宁,油盐告绝,饥疲沮丧,犹如盲人瞎马,日暮途穷。肥的拖瘦,瘦的拖死,病饿、落伍和开小差的损失比作战更大。当时兴国人民群众“全民皆兵”,连六七十岁的老太婆都挥起菜刀,十二三岁的儿童团员也举起红樱枪,纷纷起来协助红军抓俘虏、掩护主力作战和突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老营盘被俘的一个敌军官颇有感触地惊叹:“当了十多年兵,走了十几个省,都没有遇到像这个地方这样厉害的老百姓!”。国民党在苏区倒行逆施,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必然遭到灭顶之灾,毛泽东精辟地论述:“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可以说《兴国县土地法》为夯筑真正的铜墙铁壁起到奠基作用,成为共产党和红军夺取胜利的一大法宝。

    四.为反“围剿”战争建立和扩大了根据地

    秋收起义之后,毛泽东进一步认识到在敌人十分强大而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还十分弱小的情况下,我们应该“上山”,建立巩固的根据地。1928年及以后的几年,毛泽东已经在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中,摸索出丰富的经验,并且在写给中央的报告中,强调了建立革命根据地的必要性,明确反对流寇思想。在1929年12月古田会议通过的《关于纠正党内错误思想》中,他指出:“历史上黄巢、李闯式的流寇主义,已为今日的环境所不许可。”

    1929年1月井冈山失守,红四军分兵赣南,正需要建立新的根据地。《兴国县土地法》的制定和推行对于建立和扩大根据地起了重要作用。

    《兴国县土地法》不但在兴国制订,而且由毛泽东亲自指导最先推行,对周边地区产生了积极影响。各地农民纷纷效仿,要求进行土地革命。相邻的于都、宁都等县紧接着进行分田,建立了革命委员会和赤卫队,其他一些县的土地革命斗争也有很大发展。红四军在赣南经过45天的分兵活动,广泛发动了群众,在局部地区实施《兴国县土地法》分配了土地,建立了地方政权和革命武装,使赣南革命根据地初步建成,为实现“争取江西,同时兼及闽西,浙西”的战略计划,打开了局面。

    1929年5月,红4军再次入闽,先后攻占龙岩、永定县城。在闽西各县分兵发动群众,各县区普遍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和赤卫队。至7月,以龙岩、永定、上杭三县为中心的闽西苏区基本形成。

    1930年2月7日,中共红4军前委,红5、红6军军委,中共赣西特委在吉安县陂头举行联席会议,决定组成以毛泽东为书记的共同前委,统一领导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赣西、赣南和湘赣边三个特委合并为中共赣西南特委。

    3月,赣西南和闽西苏维埃政府相继成立,曾山、邓子恢分别任主席。在此前后,红军在赣西南和闽西分兵发动群众,使这些地区的革命斗争进一步发展。4月,闽西地方武装组成红军第12军。6月,红4、红6、红12军组成红军第1军团。8月,红1军团与红3军团组成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朱德任总司令,毛泽东任总政治委员和总前委书记。10月,红一方面军攻克吉安,成立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此后,赣西南、闽西两苏区统称中央苏区。1931年1月15日,以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共苏区中央局在宁都县小布成立。在周恩来未到任前,由项英、毛泽东先后代理。

    1930年11月至1931年9月,中央苏区军民先后取得粉碎国民党军第一、第二、第三次大规模“围剿”的胜利,赣西南、闽西两苏区联成一片。中央苏区发展到包括28个县境、拥有15座县城,总面积5万多平方千米,人口达250多万的全国最大的苏区。

    革命根据地,是红军补充物资和兵力的基地,是红军作战的依托,红军可以利用根据地的地理条件进行游击战和运动战,对敌人进行伏击,大大增强了作战能力。革命根据地,增强了红军的群众基础,增强了红军士兵的革命信心和决心。革命根据地,产生了巨大的政治影响,动摇了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基础,为反“围剿”战争提供了有力支撑,对取得反“围剿”战争胜利具有决定性意义。

    五.为新时期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启示

    土地革命,这场改变中国命运的伟大革命,距今已近一个世纪。然而,它留下的宝贵经验和启示,至今仍对我们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革命让农民获得了土地,激发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为反“围剿”战争作出了贡献,为革命胜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今天,我们依然要重视土地问题,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发展现代农业,让农民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然而,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借鉴土地革命的经验,稳步推进,试点先行,因地制宜,防范风险,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让土地改革成果惠及亿万农民,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首先,我们要明确土地革命的成功,离不开农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民是革命的主力军,也是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今天,我们依然要坚持群众路线,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生力军。

    同时,我们要明确土地革命因为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才取得了成功。今天,我们进行土地制度改革,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政策,保障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们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释放发展空间,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综上所述,兴国县《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进行土地革命的成功实践,它对动员农民群众投身革命、壮大红军队伍、密切军民关系、增强军民团结、提高红军战斗力、巩固和扩展革命根据地,为反“围剿”战争胜利起到决定性作用、作出重大历史性贡献。同时,也为社会主义新时期土地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宝贵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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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msnews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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