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祭祀的产生是本于对灵魂不灭观念的坚信和对祖先的崇拜,而且又经儒家经典伦理化,那么,祭祀便成了中国这个儒家国度的人们所必不可少的一项生活内容,正像西方人要定期参拜教堂一样――根本意义上说,中国的祠堂确实近似于宗教场所。因此,对于这项很重要的活动,韶山毛氏家族也有若干规定。
《家规十八条》有三条专论祭祀,其一说:报本没有大于祭祀的。凡属进祠堂祀祖的日子,应当把衣服穿整齐,把帽子戴好,使礼仪雍正肃穆,以表明虔诚、尊敬。即使家里没有漂亮的衣服帽子,那么,小帽长衫也是可以的。与神明打交道,就象神在一样。如果一身污浊,头发纷乱,打着赤脚(就进祠堂),将以不敬祖宗论处,立刻驱逐,不许参加祭祀。不服,立即重责严惩。
韶山毛氏家族视祭祖为“报本”之大事,因而将祭祀这一天视为节日,对与祭者的最基本要求是穿戴干净整洁,更重要的则在于要与祖灵心心相印,虽不见而似可见。反之,如有不敬立即惩处。又说:祭祀这一天,除筹办公事外,凡是私事,一概不许借祭祀入祠,横中争论。即使有万不得已的事,也须另外约定日期,邀请族长、户首等人入祠处理。如果违反,交由众人商议如何处罚。
何等地神圣!
家规不但对祭祀本身作此规定,而且对尊卑名分作了强调:
祠庙,礼法森严,尊卑名分之地。凡属公事祀事入庙,务宜衣冠整齐,堂规严肃,尊卑次序,礼貌相隆,则九族昭雍穆之风,一家教仁让之俗。上对宗功祖德而无渐,下顾孝子仁人而可乐。抑何盛欤!尚具信文。
同治十三年(1874),韶山毛氏家族更竖起一块大青石碑,对祭祀作了专门规定,此碑名《捐立合族祭会碑》,我们从碑文里更能清楚地看出毛氏人们对祭祀的认识:
敬祖莫切于祭,亲族尤莫切于祭。蓄族千万人之身,其初一祖之身也!集千万人之身而祭于一祠,以报一人之身;而一祠之列祖咸得享焉,一族之孙子咸得聚焉,祀祖于是,祭族于是,亲孝敬亲爱之道于是乎!
备我族自始祖太华公,前明由江右徙楚南,落旦潭州之韶山,逮盛朝乾隆初年,前人创修族谱,迄乾隆中叶建祠于兹,自是瓜绵椒衍,棋布星罗,惜未设立公祭以联族报本,切念不有合族公祭以隆敬敬亲亲之谊,有自幼至老未及入祠者,有睹面宗人视若途人者。每念及此,不胜凄然。
同治十年夏,传议于祠,倡捐设文,众志翁如。董其事者,家严玉成、族叔定山、仙桥、大顺、正光、洪发、巨贤、东义、国瑞、礼载、成彰、族兄碧成、会朝、若辉、可亭、奇广,族侄玉义、攻玉也。其间委曲周旋,再三酌妥,至十一年秋始成,颇费心口。有不惜焉。
事成规立,永定不移,三年一祭,定期十月初一。公择朴重殷实,老成经管,三年一祭,任期满,开祭交卸,其各条议,详录公簿于戏。
从兹馨香万古,俎豆千秋,上以答祖宗之灵,下以笃孙子之庆,其昌炽正未艾也。
兹刊碑登祠以垂久远,敬陈其颠末,嗣祖基兰芳谨撰,鸿宾盥字,值年经管正朝、正芳敬刊。后之贤子孙继起踵事增华,惠其不逮,则拜贶良多矣,谨识。
震公 捐钱一百五十千文
常公 捐钱八十千文
石羊房 捐钱十千文
鉴公 捐钱一百千文
深公 捐钱二十五千文
同治十三年,岁在甲戍菊有黄华之中浣吉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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