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5月,我们从秦城监狱出来,定居在山西长治郊区嶂头大队。1977年年初,祖林突然走进屋来,我没有看清楚,正要问他找谁,丁玲先说:“这不是儿子吗!”好不高兴。这次祖林到嶂头,大概住了一个星期,天天缠着跟妈妈谈话,谈到深夜,我有时劝阻说:“妈妈累了,明天再谈吧。”他都不听。他在山西住了好几天,可是从没给他妈妈挑过一担水,挑水、做饭、买菜、刷碗,那都是我这个“叔叔”的事。他很爱妈妈,但对妈妈有些意见也很深,他妈妈晚年对他也有一些看法。他到山西,听我们谈话说捐了一万元给生产大队买拖拉机,他掉过头,说了一句话:“本性难移。”实际那些钱主要是补发给我的扣发了20年的工资。
我和丁玲都不爱钱,全国解放后实行工资制,中国作协的丁玲、白朗都不领国家工资,靠稿酬生活,连勤务员的工资都是自己发,还安排时间让他去上业余学校,这个勤务员努力学习求上进,后来考取了化工学院,1958年由于我们出了事,他没有去,后来在故宫博物院工作,成为保管鉴别文物的专家。上世纪50年代中国作协办托儿所,一时没有房子,丁玲也捐了一些钱。朋友来借更不用说,舒群买书,丁玲说拿200去,作协要陈企霞下去,他迟迟不走,丁玲问他为什么还不下去,他说他要先弄点安家费,第二天丁玲就送去200元,并写了“以壮行色”几个字。后来批判所谓的“丁陈反党小集团”,查出这张字条,成了丁玲一条罪状。沈从文借钱,丁玲也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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