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福峰纸纲》《永兴槽纲》纸史文物石碑。
历史上,主产宣纸、连史纸(省级 “非遗”),享誉“纸乡”美称的福建省连城县姑田镇百年纸号“美玉堂”第十一代传承人邓金坤,继在原宣纸制造旧址附近(上堡溪边庵河道),发现一块咸丰十一年《福峰纸纲》石碑后,又在离百年纸号“美玉堂”不远的客家公王庙河畔,再发现一块长2.2米、宽82厘米、厚15厘米,重约900斤的一块青岗石《永兴槽纲》纸史文物。
该碑文文曰:从古人心至末俗而必变所立纲纪,经废驰而必修,朔自国初以来,巨商诸公裕经营三大各建纸纲之宏规,当初姑田十乡造纸三十六槽,蹈规循矩,无有敢面越者,无如今不古,若往往乘发逆之势,将各槽料已经发逆掠去者各思据为已有,即末掠去者胆敢盗而私售,纷纷滋扰商贾难安,因此援集同人各捐公项置田产复旧规,申严禁即将章程逐一具出,立公后务必遵行,秉公办理,各宜有始有终,毋得畏首畏尾,以归尽一以安纸商庶免委糜不振之请云尔。
一议槽纲公局设在公王庙,每月初一各至庙中,酌议集福公内贴集福银壹员。
一有盗纸厂大小物件及头次灰清者报知人,赏钱肆百文,并贼捉获者,赏银贰员,盗纸担白料者报知人,赏银贰员,并贼捉获者,赏银陆员,所获之贼交至公局众议呈官究治。
一议槽纲滋事各槽户,务要同心协力齐集商议,毋得籍端推托,不到递年公内馀息倘因滋事经众用讫,不敷断不许变卖租业,又要逐槽再捐公项,各宜踊跃,不得推诿。
一议碑有名者之子孙不拘槽数多寡,值滋事日皆系公内办理,倘日后子孙将公出退,碑内不许改易姓名,即承退人,滋事公局断不办理。石碑刻录112名纸业生产者(名单省略)。
落款文曰:诸公各捐银陆两正 咸丰十一年岁次辛酉六月上瀚吉旦,倡议复永兴槽纲蒋魁祥公公立。
该块石碑被转移到公王庙外墙,与先前发现的《福峰纸纲》并排陈列,作为连城县姑田镇纸史文物永久保存,以资研究。专家学者、研学人员及游客,在参观客家公王第一庙、毗邻新建的“连史纸制作工艺展陈体验馆”,能一并了解姑田悠久的“纸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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