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在王爷庙街(11月改为乌兰浩特市)成立。内蒙古实业总公司将物资移交给西蒙实业公司,吴吉清到王爷庙街任内蒙古贸易总公司的中层领导职务,陈罗英在贸易总公司机关秘书部门工作。1948年11月,陈罗英被党组织选调出筹组内蒙古财贸直属机关托儿所。1953年,托儿所随机关迁到归绥市(1954年改为呼和浩特市),她任托儿所所长。1956年,她被调到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任招待所所长。1964年,陈罗英任商业厅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招待所等工作。1971年,她因病转到江西南昌治疗。
陈罗英从1948年到1964年先后担任托儿所所长、招待所所长长达16年。曾有记者问她:“20世纪30年代您已任过特委领导职务,近些年您又任所长,是不是降职使用了?”陈罗英爽朗地回答:“我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里,母亲连生4个女儿,饿死的饿死,给人的给人,我刚落地又被迫送人,从小靠乞讨糊口度日,是地下党组织指引我走上了革命的道路。我是在革命队伍里长大的,没有革命,就没有我的今天,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妇女的翻身解放。我的生命属于党,党要我能上能下能官能民,当特委书记是革命的需要,当托儿所所长和招待所所长同样是革命的需要。”
陈罗英是湖南省茶陵县严塘乡竹子村人。她出生于民国五年即1916年6月,1930年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后加入中国共产党,她在地方和部队都任过职,主要做青年工作和青年团的工作,任过党特委和团的特委书记,经过长征到达了延安。1941年至1945年,她调公营永丰栈工作(在延安)。这些工作都是贯彻毛主席提出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方针的。这些工作一方面为改善边区人民的生活而服务,另一方面为抗击日寇侵略筹措经费。陈罗英说:“我在延安从事的工作都是党组织分配的,按照党的要求积极完成。我调内蒙古自治区从事的工作,也都是党组织分配的,我也都按照党的要求一丝不苟积极地完成,这就是我一生的人生哲学。”陈罗英同志因病于1989年9月30日在南昌逝世,享年7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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