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是每个公民的重要职责和义务。
因此,必须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文化安全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涉及国家文化安全的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习近平指出“我们要随时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习近平在全国“人大”闭幕会上的讲话》2013年3月17日)但是,国家语委会领导三年多以来对广大学者、书法家、教育工作者群众的意见,对危害国家文化安全的大件事不予理睬。这些做法目无中央,目无群众,是严重的失职!
这一将所谓“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及纯粹西文字母词收入《现汉》正文的指导思想其危害不仅是搞乱汉语汉字的标准和规范,更为严重的是将造成毁灭中华先进文化汉字,是对民族文化生命力、创造力的威胁,也是对整个国家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命运和前途的破坏。
我们要求:严禁将西文字母词和外文进入我国的汉语字典或词典的正文中。大力提倡进行热爱汉字就是爱我中华的爱国主义教育,维护民族文化尊严和国家文化安全。
五、历史的教训不可忘记。从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影响看,人们不会忘记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伴随着文化侵略,日本统治台湾期间搞皇民化运动的重要内容就是推广日语教育,削弱乃至限制、取消汉字教育。 日本侵华的军国主义的祖师爷、战略家福泽渝吉,在大肆鼓吹侵略中国领土,掠夺中国财富,杀戮中国人民的同时更提出了在文化上汉字落后,废除汉字的主张。
台独分子李登辉,陈水扁在台湾更是明目张胆地在文化领域、教育领域大搞去中国化。其目的就是要让台湾脱离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实施分裂祖国的统一的台湾独立。在中国历史上所有中华民族的败类在文化上都是极力主张去中国化,削弱和破坏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六、从增强国家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看,汉字是国家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语言文字必须在世界文化中具有强大的话语权。汉字是捍卫中华民族文化独立安全的伟大长城。毁灭、削弱汉字实质就是自毁中华民族文化的伟大长城,从整体上削弱国家文化的软实力即整体实力。没有自己民族文字的独立完整就没有自己民族文化的独立、完整和安全。
习近平就任总书记以来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全面深刻地阐述了中华文化,全面地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华文化的关系。他深刻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中国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从5000年的中华文明的传承中走过来的;“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必须要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丢了这个‘根’和‘魂’,就没有根基了。”这就告诉我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前途和命运的重大的、根本性的问题。
习近平关于中华文化的论述,《国家安全法》把“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与军事安全、社会安全并列的文化安全并列的国家安全体系之中,指明了其作为国家安全重要保障的重要地位。这是关系中华民族的命运和前途的根本性问题,只有沿着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道路前进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别无选择。这一结论的得出是总结中华民族文明五千年文明史得出来的;是由中华民族在近代一百七十余年的血与火的奋进中的经验教训得出来的;是总结我们党成立九十余年的历史经验中得出来的;是总结新中国六十余年的历史发展的经验教训得出来的;这是全党智慧的结晶,是全球炎黄子孙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
习近平关于中华文化的深刻思想和《国家安全法》为我们扭转百余年来至今持续不断的以否定中华民族先进文化为目标的,以“汉字落后论”、汉字拉丁化为代表的自毁中华文化长城的错误思潮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百余年的汉字拉丁化及其变种“一语双文”是中国文化史上时间最长的空谈,规模最大的误国。1992年国家语委会领导人发动全国规模的灭绝中华汉字书法艺术的横扫繁体字牌匾运动,建党元勋,开国功勋董必武为北京西单商场题写的牌匾也未能幸免,被横扫落地。这一行动为“文革”期间红卫兵运动横扫“四旧”所不敢为,可见其摧残中华先进文化汉字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2012年6月商务印书馆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正文置入“西方字母开头的词语”公然用西文代替汉字,这是对中国文化整体安全的严重威胁,损我国器,害我国魂,削弱和破坏我国文化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使我国的文化整体处于内外威胁的危险。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中华文化的重要论述和《国家安全法》,深刻地认识到这一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下定决心、不怕牺牲的精神,坚决把保卫中华先进文化汉字,保卫国家文化安全的斗争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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