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中共山西省武乡县委作出关于恢复和扩建“八路军总部纪念馆”的决定,设立筹建组,由李彦南、王留大负责。下设机构,文字资料组:李志宽、王照骞、李步青、孙如珍;美工组:李庆恒;工作人员:张效平、王香芬、陈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