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山西省侯马市彭真故居纪念馆主办
中红网——中国红色旅游网承办
追忆缅怀
随彭真进行的一次调查研究
2013-08-27 18:08:13
作者:王梦奎
浏览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E-mail推荐:
分享到:0
 

    今年是彭真诞辰110周年,我回忆起1984年2月随彭真进行的关于国营工厂法的调查研究活动。这次调查研究活动前后共19天,2月7日至18日在杭州,19日至25日在上海。

    彭真当时是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这次调查研究,是由袁宝华(国家经委副主任)和顾明(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根据彭真的意见具体负责组织的。调查组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书记处研究室、中央组织部、全国总工会、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农牧渔业部和国家经委等九个单位29人组成,其中正副部长级干部10人。我手头保存有一张调查组在杭州的合影,那天人不齐,连同彭真共22人。由于年代久远,照片不大清晰,有几个人现在已经不容易辨认了。我当时是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经济组副组长,要我参加,可能和我此前研究过企业领导制度并且写过主张实行厂长负责制的文章有点关系。

    邓小平1978年12月13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就提出经济立法问题,还特别说到要制定工厂法。1980年8月18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邓小平明确提出,要有准备有步骤地改变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实行厂长负责制,这次讲话经政治局讨论通过,以正式文件下达。彭真在“文革”后复出,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法制委员会主任,1983年6月在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他对经济立法非常重视,首先抓的就是经济合同法和国营工厂法。经济合同法1981年就颁布了,但对工厂法涉及的内部领导体制,特别是对改变长期以来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实行厂长负责制,不赞成的人很多,以致1983年7月《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出版收入《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时,邓小平说,先去掉这一条。到1987年7月1日《人民日报》和其他各大报重新发表这篇讲话时,才根据原记录增补了有关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内容。其后出版的各种邓小平著作版本,都是增补后的文字,这是后话。当时由于认识分歧,工厂法的制定一度被搁置,只是先后以行政法规形式颁布了四个条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1981年7月)、《厂长工作条例》(1982年1月)、《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1982年6月)和《国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1983年4月)。1983年12月,邓小平再次提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问题。彭真这次亲自率队进行调查研究,就是为了推进工厂法的制定,确立厂长负责制。

    在杭州,调查组人员和彭真一起,住在刘庄。刚住下就下了一场大雪,满院的竹子和灌木被压折了枝,我这个在北方长大的人,第一次在南方看到这样绿色葱葱中的大雪,觉得很新鲜。据说,这样的大雪在杭州很少见。

    调查研究的主要方法,是召开座谈会。在浙江、上海听了省、市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先后邀请国营工厂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56人和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12人进行座谈。座谈会都是由彭真亲自主持的。他反复强调,结论是产生于调查研究的末尾,希望大家打破框框,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讲真话。座谈会开得很活跃,提出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也提了不少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都认为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绝大多数人赞成实行厂长负责制。

    从座谈会反映的情况看,虽然有了四个条例,企业自主权和企业领导体制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普遍反映,企业外部关系是婆婆太多,自主权太小;内部领导体制是书记和厂长职责不清,责权不一致。有的发言也涉及整个经济体制问题。有些问题提得很尖锐,不少说法很生动,对了解实际情况很有帮助。企业所反映的问题,都是推进企业改革必须解决的。有代表性的是:

    杭州玻璃厂党委书记沈惠臣反映:“四个条例有了,还有其他法规,但没有真正贯彻,没有深入人心,有人不愿意执行,不执行也没事。”“现在工厂里是贾(假)书记,甄(真)厂长”。还说:“我们厂生产七万箱玻璃,部里和省里都开了调拨单,一个新娘两顶花轿,后来增产5万箱才算勉强应付过去,折腾了一年。”

    杭州中药二厂党总支书记祁兴玉说:“三个条例章则太多,条文太繁,记不住。”他反映:“现在的情况是:上边在变,中间在看,下边跟着转。”

    杭州钢铁厂厂长章思明说:“工厂党委由书记、副书记、厂长、组织部长、纪检和工会主席组成,多数人不懂生产,要决定生产经营上的重大问题有困难。”还说:“按目前的办法谁上台都行,把我们这些知识分子提上来了,弄不好‘臭老九’变成‘老九臭’。”他反映,“工厂办社会对工厂压力太大,也办不好。我们厂从托儿所到大学都办,还有技校、党校,还要办医院和疗养所。规定管理人员不得超过16%—18%,把上级各个部门要求的人数加在一起远远超过了。”

    杭州第二棉纺厂党委书记朱兆顺说:“企业内部关系要明确,书记和厂长要有主有副。”他提出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厂长是以党员的身份还是以厂长的身份必须执行党委的决定?”

    杭州叉车厂党委书记蔡国祯说:“现在厂长责任大权力小,党委有权力无责任,我是一身二任,所以矛盾不大。党政要分工,但分得很清也难。”

    当时,和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后出现的生动活泼局面相比,国营工业企业的改革显得有些沉闷。虽然此前几年放权让利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也取得一些积极进展,参加座谈会的企业党委书记和厂长对现状还是很不满意,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杭州新华丝厂厂长吴维生说:“农业政策清清爽爽,一年打开局面,工业政策拖泥带水,工厂心有余力不足。”他的说法反映了参加座谈会的许多人的情绪。

    在上海调查的时候,2月20日下午,袁宝华在锦江饭店驻地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建国以来企业领导体制的变迁,以及工厂法的酝酿和起草过程。顾明作了补充说明。

    彭真非常重视企业反映的意见。在座谈会上,他始终全神贯注地倾听大家的发言,没有发表系统性的讲话,只是在遇到发言人说得不大清楚或者很重要的问题时,提问或者插话。他在插话中强调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必要性时说,必须明确,工厂生产任务、计划的贯彻执行,以及生产的指挥和经营管理工作,要由厂长负责。针对人们的疑虑,他解释说:实行厂长负责制不是削弱党的领导,也不是原样恢复一长制,而是要党委、厂长、工会三家搞好分工,各司其职,共同完成任务。彭真还找浙江和上海的领导同志开过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彭真在调查研究期间的谈话要点,回来后综合整理成《关于草拟国营工厂法的问题》在内部印行,1991年收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彭真文选》。

    这次调研结束后,彭真亲自给中央写了一封信,报告调查研究的情况和他对实行厂长负责制的肯定意见。胡耀邦很快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调研组的汇报,并决定进行厂长负责制试点。5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搞好国营工业企业领导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几年来调查研究中逐步形成的《国营工业企业法(草案)》作为《通知》的附件同时下达。中央决定,在大连市和常州市的全部国营工业企业以及北京、天津、上海、沈阳市的部分国营工业企业进行改革试点。实际上试点的地方比中央规定的范围要大得多,并不限于这六个城市,还有不少地方也按《通知》精神进行了改革试点。这项改革措施能够迅速出台,是同彭真的大力支持和推动分不开的。——从这个法律草案开始,“工厂法”正式改称“工业企业法”;大体上也是在此前后,日常用语中“工厂”悄然而又迅速地被“企业”所取代,“名”的演变反映着“实”的变化。这个《国营工业企业法(草案)》,就是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前身或者雏形。期间,在六届人大第24次常委会审议这项法律草案后,根据彭真的建议在报纸上全文发表,广泛征求意见。

|<< << < 1 2 > >> >>|

(责任编辑:cmsnews2007)
·上一篇:忆彭真——写在纪念彭真诞辰110周年之际
·下一篇:彭真:党委过问案件 手段无非是两个
·1987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来到石家庄考察工作,吕玉兰特地去看望他,俩人
·彭真:党委过问案件 手段无非是两个
·闻喜县委机关党员干部前往彭真故居参观学习(图)
·曲沃县四大班子领导前往彭真故居参观学习(组图)
·彭真故居进行AAAA景区初次审核及验收(组图)
·临汾人大委员会机关前往彭真故居纪念馆学习(组图)
·侯马市文物旅游局在彭真故居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组图)
·参观留言:怀念彭真(图)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学习实践活动掠影(组图)
·临汾市党史办在彭真故居举行赠书仪式(组图)
彭真故居纪念馆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彭真故居纪念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彭真故居纪念馆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彭真故居纪念馆”。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来信:js88@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