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 实现伟大历史性转变的纲领:(1)运用矛盾转化的观点,阐明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并进入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2)运用矛盾特殊性的原理,分析党的工作任务的特殊性和国内各阶级的状况及其采取相应的基本政策;(3)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国家学说和阶级斗争学说,阐明了全国胜利后的国家政权的性质和阶级斗争的特点,并以不断革命论和发展阶段论相结合的思想武装全党。
13.《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6月)—— 建立新中国的伟大纲领:(1) 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2)总结了人民民主专政得以实现的国内和国外基本经验;(3)分析了各阶级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4)论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和职能;(5)阐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6) 制定了新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
14.《论十大关系》(1956年)—— 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初步探索:(1)提出了“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中心思想;(2)对立统一规律应用于对社会主义现实的分析,提出了十大关系;(3)阐述了社会主义实践中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的辩证关系,发展了唯物史观;(4)辩证地分析了独立自主和学习外国的关系。
15.《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 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光辉典范(1) 明确提出了社会基本矛盾的概念,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2)提出了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阐明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针和方法;(3)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还没有完全结束,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将是长期的,曲折的;(4)“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繁荣我国文化艺术,促进科学进步的根本方针;(5)坏事具有两重性,努力创造条件使坏事变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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