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扶持红色文化建设的办法和相关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加大投入。保证必要的事业经费,实行国家投入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动员和鼓励民间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红色文化建设。鼓励多创作、多研究、多出成果。
进一步提高红色资源开放利用水平。已经开放的,应下大力提升展览陈列水平;具备全面开放条件尚未开放的,应创造条件及早开放;继续实施对未成年人和社会特殊群体减免费开放,充分发挥革命旧址、遗址和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紧紧抓住红色旅游线路、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建设的契机,大力提升地处红色旅游线路、红色旅游景区(景点)中革命旧址、遗址维修保护水平、陈列展览水平、服务水平、对社会开放水平,以此带动全省革命旧址、遗址的维修保护。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中,适当向革命旧址、遗址倾斜,带动全省重点革命纪念馆、博物馆设施建设。举办内容丰富,具有较强艺术感染力的红色文化陈列展览。完成省博物馆以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旨的“荆楚百年英杰”展览。
配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公布,进一步开展红色文化资源的调查、挖掘、整理;征集革命文物,收集革命史迹,包括反映革命斗争的口碑资料与革命歌谣;加强革命史料的科学研究及编辑出版工作。公布一批符合条件的革命旧址、遗址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做好文物保护“四有”工作。
加强全省舞台剧目建设,深化题材规划,重点扶持革命题材剧目创作生产(如《大别山人》),在相关经费中对红色文化题材剧目给予倾斜。
2007年11月,“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在湖北举办,作为重要展览展示项目,举办“走进大别山”大型美术创作成果展,展出大别山红色文化题材的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漆画、雕塑等约120幅(件)作品并结集出版。
继续抓好革命老区乡、镇、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农村公益文化服务体系,保证农民及老区群众享有公共文化权益。在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中,加大向老区基层服务点扶持力度,为老区群众享受文化信息提供便利。继续开展送书下乡。加强对老区乡镇文化站的指导,县、市文化部门和群文工作者深入基层,辅导群众作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原载于《湖北文化》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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